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trong>前言</strong></h1><div style="text-align:cente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r />
<strong>火灾分类</strong><br />
Classification of fires<br />
<strong>GB/T 4968-2008</strong><br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br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br />
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div>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 3941:2007《火灾分类》(英文版)。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3941:2007时,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br />
——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br />
——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br />
—— 将国际标准中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br />
——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br />
因此,对国际标准中的范围作了修改;<br />
——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br />
——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br />
本标准代替GB/T 4968-1985《火灾分类》。与GB/T 4968-198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br />
——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br />
——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br />
—— 根据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br />
——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编写要求,对GB/T 4968-1985的编写格式进行了调整。<br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br />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词术语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br />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br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郑巍。<br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br />
——GB/T 4968-1985。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trong>1 范围</strong></h1>
本标准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六个不同的类别。<br />
本标准适用于选用灭火器灭火等灭火和防火领域。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trong>2 火灾分类的命名及其定义</strong></h1>
下列命名是为了划分不同性质的火灾,并依此简化口头和书面表述。<br />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br />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br />
C 类火灾:气体火灾。<br />
D 类火灾:金属火灾。<br />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br />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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