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971《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分为以下部分: 1 范围GA/T 971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构成、技术要求和试验等。本部分适用于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463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 GA/T 528 公安车载应急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GY/T 134-1998 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 3.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fire-fighting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ystem 利用统一的消防卫星频率资源,由各类卫星地球站构成,并在同一网管系统管理下,实现消防综合 业务通信的卫星通信系统。 3.1.2 网管中心站 VMS hub earth station 具备统一管理调配消防卫星频率资源、管控全网卫星通信设备、并与各分中心站和移动站实现综合 业务通信的卫星通信地球站。 3.1.3 分中心站 subnet earth station 在网管中心站的管理控制下,实现与所辖移动站综合业务通信的卫星通信地球站。 3.1.4 便携式卫星站 portable earth station 以方便携带的箱体为载体,由便携式卫星天线、卫星通信设备、业务终端设备及供电等附属设备组成的可搬移式卫星通信地球站。便携式卫星天线分为自动对星天线、半自动对星天线和手动对星天线等类型。 3.1.5 车载式卫星站 transportable earth station 以通信指挥车为载体,装有车载卫星天线、卫星通信和业务终端设备及其他通信电子设备的移动卫星通信地球站。车载卫星天线分为在高速移动中自动对星工作的“动中通”天线和在驻停时对星工作的“静中通”天线两种类型。 3.1.6 综合业务通信 integrated business communication 将语音、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以数字信号方式,在规定的码率及协议下进行统一传送、处理和交换的 通信方式。 3.1.7 射频单元设备 RF unit equipment 对卫星射频信号进行上、下变频及功率放大的设备。包括功率放大及上变频器、低噪声下变频器等。 3.1.8 基带传输设备 baseb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对卫星基带数字信号进行调制解调的设备,包括调制解调器、多路解调器和IRD接收机。 3.1.9 业务终端设备 business terminal equipment 对语音、数据、图像等业务信息进行采集、编码、压缩、显示等处理的设备。包括视音频编解码器、视频会议终端、VOIP语音网关及采集、显示附属设备等。 3.1.10 初始对星时间 initial time of the star 卫星天线加电启动后,完成初始寻星过程所需的时间。 3.1.11 初始对星精度 initial accuracy of the star 卫星天线完成初始对星后,手动调整天线角度,使接收电平信号达到最大值,此时天线与初始对星时天线之间的角度差。 3.1.12 跟踪精度 tracking accuracy 对卫星实施自动跟踪后,卫星天线电轴与信号最大值方向之间的角度差。 3.1.13 重捕卫星时间 recapture the satellite time 动中通天线在移动通信过程中,因物体(如:山体、房屋、树林、路桥、涵洞等)遮挡导致卫星链路中断,天线从遮蔽物移出起至通信链路建立的时间。 3.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AL 电路预订(arrange link) BPSK 二进制相移键控(binary phase shift keying) BUC 功率放大及上变频单元(block upconverter) bps 比特速率(bits per second) DAMA 信道动态按需分配(demand access multiple access) DVB 数字视频广播(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DVB-S/DVB-S2 数字视频广播-卫星电视格式(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satellite) dSCPC 低时延动态SCPC(dynamic single channel per carrier) Eb/N0 信号载噪比,Eb为单位比特数据信号的能量、N0为单位带宽内噪声的功率 FDMA 频分多址(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FEC 前向纠错(forward error correction) IRD 综合解码卫星接收机(integrated receiver decoder) LNB 低噪声下变频器(low noise block-downconverter) MCPC 多路单载波(multiple channel per carrier) QoS 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 QPSK 四相相移键控(quaternary phase shift keying) SCPC 单路单载波(single channel per carrier) SNMP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STDMA 选择性时分多路访问(selective tim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ToS 数据包的服务类型标记(terms of service) TPC 乘积码(turbo product coding Turbo) VCS 卫星链路调度系统(vipersat control system) VMS 网络管理系统(vipersat management system) VNO 虚拟卫星网络控制终端(virtual network operator) VOIP 互联网电话(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4 构成4.1 系统构成4.2 网管中心站的构成 4.3 分中心站的构成 4.4 车载式卫星站的构成 4.5 便携式卫星站的构成 4.1 系统构成4.1.1 卫星地球站包括网管中心站、分中心站和移动站(车载式卫星站和便携式卫星站)等。4.1.2 软件包括网络管理软件VMS、卫星链路调度软件VCS、电路预订软件AL和虚拟卫星网络控制软件VNO等。 4.2 网管中心站的构成网管中心站由卫星天线及跟踪控制系统、射频单元、网管系统及软件、DVB封装及软件、DVB调制器等卫星设备和业务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组成。网管中心站射频设备、基带设备、网管设备应进行冗余备份,并能实现自动切换。4.3 分中心站的构成4.3.1 分中心站由卫星天线及跟踪控制系统、射频单元、基带传输设备、虚拟网管终端等卫星设备和业务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组成。4.3.2 分中心站上行传输速率小于4.5 Mbps 时(在调制解调器采用TPC/QPSK/FEC=3/4的模式下),应配置1套基带传输设备如图1所示。 4.3.3 分中心站上行传输速率大于4.5 Mbps,小于9 Mbps 时,应配置并行的2套基带传输设备如图2所示。业务终端设备通过三层交换机分别指向2套基带传输设备。 4.3.4 —套基带传输设备包括1台IRD接收机、1台调制解调器、1台多路解调器。多路解调器的配置应达到同时接收4路卫星信号的能力。 4.3.5 分中心站配置虚拟网管终端,监控管理辖内移动站。 ![]() ![]() 4.4 车载式卫星站的构成4.4.1 车载式卫星站由车体、车载卫星天线、射频单元、基带传输设备等卫星设备和业务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无线电台等通信设备、供电照明等保障设备等组成。4.4.2 车载式卫星站基带传输设备配置如图3所示。应配置1台IRD接收机、1台调制解调器。需同时接收两路以上的传输业务时,加配1台多路解调器。 ![]() 4.5 便携式卫星站的构成4.5.1 便携式卫星站由可拆卸组合的便携卫星天线、射频单元、基带传输设备等卫星设备和业务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电源、设备箱等保障设备等组成。4.5.2 便携式卫星站基带传输设备配置如图4所示。配置1台IRD接收机、1台调制解调器。 ![]() 5 技术要求5.1 总则5.2 技术体制要求 5.3 基本功能要求 5.4 基本性能要求 5.5 网管系统要求 5.6 天线系统要求 5.7 BUC要求 5.8 LNB要求 5.9 基带传输设备要求 5.10 业务终端设备要求 5.11 通信接口要求 5.12 其他要求 5.1 总则消防卫星系统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的要求,然后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5.2 技术体制要求5.2.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采用FDMA/DAMA/dSCPC卫星通信技术体制。a) 网管中心站不间断发射1路DVB-S2 载波和1路窄带调制载波。 b) 分中心站和移动站通过IRD接收DVB-S2 载波,该载波包含了网管信令和网管中心站广播综合业务。 c) 需要跟踪调制载波对星的动中通车载式卫星站通过调制解调器的解调通道接收窄带调制载波实现对星。 d) 分中心站和移动站发往网管中心站VMS 的切换请求和地球站的状态信息先通过调制解调器的调制通道回传STDMA 载波传输,建立网管管理通路。当自动入网注册完成后,调制解调器的调制通道可用于发射SCPC/MCPC业务数据载波,解调通道可用于接收1路其他地球站的传输业务。 e) 网管中心站VMS可根据业务类型和流量,动态分配卫星频率资源和调度卫星电路,通过调制解调器与各卫星地球站的调制解调器建立双向SCPC/MCPC载波,构建星状网链路。 f) 通信业务完成后,分中心站和移动站由SCPC/MCPC模式切换回STDMA 模式,并释放卫星频率资源。 g) 移动站发射的SCPC/MCPC 载波,应能由分中心站和网管中心站同时接收。 5.2.2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使用 Ku 频段的卫星频率资源。 5.2.3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采用基于 IP 协议的通信标准。 5.3 基本功能要求5.3.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能实现全国范围在同一时段内有2个灾害救援现场或演练现场,每个现场有4个移动站规模的综合数据业务传输。5.3.2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5.3.3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5.3.4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5.3.5 卫星移动站应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5.4 基本性能要求5.4.1 卫星地球站最大上行传输速率应符合以下要求:a) 网管中心站能支持的最大上行传输速率不小于8 Mbps; b) 分中心站能支持的最大上行传输速率不小于4 Mbps; c) 移动站能支持的最大上行传输速率不小于2 Mbps。 5.4.2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的业务传输速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每路数据传输速率不小于64 kbps; b) 每路话音传输速率不小于8 kbps; c) 每路图像传输速率不小于512 kbps; d) 每路综合业务数据至少包含4路话音、1路图像和1路数据。 5.4.3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可用度应达到99.90%;误码率小于10-7;雨衰模型应参考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组(ITU-R)的标准进行设计。 5.4.4 卫星地球站在系统可用度要求下,IRD接收网管中心站发射的DVB-S2载波时Eb/N0应不小于3.5 dB,调制解调器接收其他卫星地球站发射的业务载波时Eb/N0应不小于4.0 dB。 5.5 网管系统要求5.5.1 网管系统能控制网管中心站、分中心站、各移动站之间建立单跳SCPC链接,按照业务需要组成 星状、网状连接。5.5.2 网管系统能统一管理和动态分配卫星带宽资源。 5.5.3 网管系统能对网内站点进行添加、删除和参数更改。 5.5.4 在网管系统的管控下,分中心站和移动站能采用以下方法自动建立卫星链路: a) 通过VCS软件,采用电路预订方法,在预订时间自动建立卫星链路; b) 根据业务数据包的IP包头中的ToS值触发自动建立卫星链路。 5.5.5 网管系统能手动完成电路调度操作,调整分中心站和移动站的回传SCPC载波,修改其工作参数。 5.5.6 分中心站虚拟网管终端可监视辖内移动站的工作状态和带宽使用情况。 5.5.7 网管系统能通过设置分配列表实现一点发多点收。 5.5.8 网管系统能检测、记录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 5.6 天线系统要求5.6.1 分中心站天线要求5.6.1.1 天线应具有国内主要卫星公司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5.6.1.2 天线口径宜为 4.5m 或以上,具备方位、俯仰、极化三轴电动换星功能。 5.6.1.3 天线可根据安装环境配置自动跟踪及自动除冰功能。 5.6.1.4 天线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作频率:发射:14.0 GHz~14.5 GHz,接收:12.25 GHz~12.75 GHz; b) 天线増益:发射≥54.3 dBi,接收≥53.1 dBi; c) 旁瓣特性: ![]() 注:θ为从主瓣中心衡量的旁瓣角度。在2°~7°范围内,旁瓣增益不应超过上述公式。在7°之外,允许10%的旁瓣增益超出上述包络,但最多不可超出 3 dB。 d) 交叉极化隔离度≥33 dB; e) 收发隔离度≥85 dB。 5.6.2 车载动中通天线要求 5.6.2.1 天线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工作频率:发射:14.0 GHz~14.5 GHz,接收:12.25 GHz~12.75 GHz; b)天线等效口径应不小于0.8 m;天线增益发射≥39 dBi,接收≥37.7 dBi; c) 天线交叉极化隔离度≥30 dB; d) 收发隔离度≥85 dB; e)极化方式:线极化,自动调整; f)天线旁瓣特性要求: ![]() 注:θ为从主瓣中心衡量的旁瓣角度。在2°~7°范围内,旁瓣增益不应超过上述公式。在7°在之外,允许10%的旁瓣增益超出上述包络,但最多不可超出3dB。 对于非圆形的动中通天线,天线的主轴应该旋转至与当地所见的同步轨道平面一致,从而使其能够 满足上述所列的旁瓣要求。 5.6.2.2 天线转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全方位360°连续无限转动,天线波束俯仰调整范围:10°~80°,极化调整范围:至少±90°内可调; b) 方位俯仰最大跟踪角速度≥100°/s; c) 方位俯仰最大跟踪角加速度≥800°/s2。 5.6.2.3 天线跟踪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跟星操作自动完成。 b) 运动中初始对星时间≤180 s。 c) 初始对星精度应≤ 2/10 天线接收波束宽度。 d) 跟踪精度应≤ 2/10天线接收波束宽度。 e) 任意情况下,重捕卫星时间≤1s。 f) 极化自动跟踪。 g) 应能在以下行驶状态下准确跟星: 1) 一级路面:≥120 km/h; 2) 二级路面:≥80 km/h; 3) 三级路面:≥60 km/h。 h)可允许的最大指向偏差为0.2°,在指向偏差超出0.5°时,动中通天线系统应在100 ms 内停止上行,并保持载波发射关闭状态直至偏差恢复到0.2°以内。 5.6.3 车载静中通天线要求 5.6.3.1 天线从收藏状态到自动对准卫星的时间应不大于2 min,从工作状态到收藏状态的时间应不 大于1.5 min。 5.6.3.2 天线口径应不小于1.2 m。 5.6.3.3 天线初始对星精度应≤2/10 天线接收波束宽度。 5.6.3.4 天线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作频率:发射:14.0 GHz~14.5 GHz,接收:12.25 GHz~12.75 GHz; b) 天线增益:发射≥42.9 dBi,接收≥41.5 dBi; c) 旁瓣特性: ![]() 注:θ为从主瓣中心衡量的旁瓣角度。在2°~7°范围内,旁瓣增益不应超过上述公式。在7°之外,允许10%的旁瓣增益超出上述包络,但最多不可超出3 dB。 d) 交叉极化隔离度≥30 dB; c) 收发隔离度≥85 dB。 5.6.4 便携式卫星站天线要求 5.6.4.1 天线具备手动对星或自动对星功能。 5.6.4.2 天线等效口径应不小于0.9 m。 5.6.4.3 天线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作频率:发射:14.0 GHz~14.5 GHz,接收:12.25 GHz~12.75 GHz; b) 天线增益:发射≥40.5 dBi,接收≥39 dBi; c) 旁瓣特性: ![]() 注:θ为从主瓣中心衡量的旁瓣角度。在2°~7°范围内,旁瓣增益不应超过上述公式。在7°之外,允许10%的旁瓣增益超出上述包络,但最多不可超出3 dB。 d) 交叉极化隔离度≥30 dB; e) 收发隔离≥85 dB。 5.7 BUC要求5.7.1 卫星地球站 BUC 的功率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卫星链路计算确定。其中,分中心站 BUC 的功率应不小于40 W。 5.7.2 BUC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输入频率范围应符合950 MHz~1450 MHz; b) 输出频率应符合14.0 GHz~14.5 GHz; c) 输出接口:WR-75G; d) 输入阻抗:50Ω; e) VSWR:≤1.25:1; f)相位噪声:参照IESS 308; g) 杂散发射EIRP值:参照IESS 308; h) 10 MHz参考源:内置或外置; i) 工作温度:-40°C~+ 55°C; j) 相对湿度:5%~100%; k) 电源:180 V~240V 交流,50 Hz/60 Hz,或24V、48V 直流供电。 5.8 LNB要求 LNB 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输入频率:12.25 GHz~12.75 GHz; b) 输出频率:950 MHz ~1450 MHz; c) 输入接口:WR75G; d) 本振频率:11.3GHz; e) 频率稳定度:优于±10 kHz; f)噪声系数:满足0.8 dB; g) 功率增益:满足60 dB(典型值); h) 增益波动:满足2.0 dB(任一50M带宽内); i) 本振相位噪声: —75 dBc/Hz(100 Hz) 一80 dBc/Hz(1 kHz) —90 dBc/Hz(10 kHz) j) 供电:直流13V~24V; k) 工作温度:-30 °C~+ 55 °C; l) 相对湿度:5%~100%。 5.9 基带传输设备要求5.9.1 卫星地球站的调制解调器、多路解调器及IRD接收机应可加入网管系统。5.9.2 调制解调器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频率范围:950 MHz~1950 MHz,100 Hz分辨率。 b) 输入/输出阻抗和接头:发射:50Ω(N型阴头),接收:50Ω(N型阴头)。 c) 数据速率范围:2.4 kbps~5 Mbps。 d) 调制解调方式:BPSK,QPSK。 e) 前向纠错方式:TPC FEC,Rates 1/2,3/4,7/8。 f) 数据接口:10/100 base-T以太网接口,V.35,RS-232。 g) 支持Vipersat-Plus 网管及G2功能。 h) 支持VNO管理。 i) 服务质量保证:4 level priority。 j) 帧头压缩。 k) 载荷压缩。 l) 分配列表。 m) IP模块标准特性: 1) 支持managed switch 模式和路由模式; 2) 支持单播和多播的静态IP路由; 3) 支持SNMP,web 或 telnet 的管理; 4) 支持组播协议IGMP v1 和v2; 5) 支持对称与非对称传输。 n) M&C 监控接口:EIA-232,EIA-485(2-或 4-线),以太网 ethernct 10/100 Base T。 o) Tx 口直流供电模块(选配):24 V 或 48V 供电。 p) 工作温度:0°C~+50°C ;存放温度:-25 °C~十85°C。 q) 电源:交流 100 V~240 V,50 Hz/60 Hz。 r) CE 许可:EN55022 Class B(放射);EN50082-1 Part 1(抗扰性);EN60950(安全性)。 5.9.3 多路解调器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据速率范围:2.4 kbps~5 Mbps; b) 解调方式:BPSK、QPSK; c) 中频:L-Band,Type~N connectors ; d) 前向纠错方式:TPC FEC,Rates 1/2,3/4,7/8; e) 数据接口:10/100 base-T 以太网接口,V.35,RS-232; f) 支持vipersat-plus网管及G2功能; g) 支持VNO管理; h) 服务质量保证:4 level priority; i)帧头压缩; j) 载荷压缩; k) 分配列表。 5.9.4 IRD接收机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解调方式:BPSK,QPSK; b) 标准:DVB~S,DVB~S2; c) 前向纠错方式:1/2,2/3,3/4,5/6,7/8; d) 滚降率:0.35; e) 符号速率:2 MHz~45 MHz SPSC; f) 输入电平:-65 dBm~-25 dBm; g) 工作频段:950 MHz~2150 MHz,100 Hz 步进; h) 接头:F型,75Ω; i)捕获时间:小于3 s; j) 信号频谱倒置:自动识别频谱正常/倒置,自动锁定; k) PID数目:1000(最少); l) 数据接口:10 M/100 M base-T,自适应; m) 监控方式:RS232、ethernet; n) IP包处理:转发IP广播、单播和组播。 5.10 业务终端设备要求业务终端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5.11 通信接口要求5.11.1 基带传输设备提供至少1个标准10M/100M 以太网接口,与视频会议终端、PABX、路由器、 VOIP语音网关等设备联接。5.11.2 业务终端设备接口应符合消防业务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5.12 其他要求5.12.1 图像质量要求由业务终端设备传输的实时动态图像的质量,按照GY/T 134-1998中的“5级损伤”评分标准中的评分方法进行评价,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2 声音质量要求 由业务终端设备传输的实时声音的质量,按照GB/T 16463中的评分方法进行评价,应符合表1的规定。 ![]() 6 试验6.1 总则 6.1 总则6.1.1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C~35°C;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6.1.2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 6.1.3 试验样品为待测分中心站、车载式卫星站或便携式卫星站。 6.1.4 如试验时要求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应将试样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安装并通电运行。 6.1.5 试验程序见表2。 ![]() 6.2 试验准备6.2.1 目的检验卫星地球站的设备配置、工作频率、技术体制。 6.2.2 试验步骤 6.2.2.1 查看卫星地球站的设备配置。 6.2.2.2 查看卫星通信设备的工作频率、技术体制等。 6.2.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的设备配置是否符合4.3、4.4、4.5的要求,工作频率和技术体制是否符合5.2的要求。 6.3 基本功能试验6.3.1 目的检验卫星地球站的开通指挥视频会议、上传实时图像、指挥电话和数据业务接入等功能。 6.3.2 试验步骤 6.3.2.1 建立卫星地球站与网管中心站的卫星链路,完成入网,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6.3.2.2 检查卫星地球站是否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6.3.2.3 检查卫星地球站是否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6.3.2.4 检查卫星地球站是否能开通业务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6.3.2.5 检查卫星地球站是否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6.3.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是否符合5.3 的基本功能要求。 6.4 基本性能试验6.4.1 目的检验试样的基本性能。 6.4.2 试验步骤 6.4.2.1 天线对准卫星后,发射单载波,由卫星转发器运营商进行发射功率标定。 6.4.2.2 设置基带传输设备、业务终端设备的网络参数、设备参数。 6.4.2.3 与网管中心站进行卫星链路调试并连通入网,IRD 能锁定DVB 载波。 6.4.2.4 入网完成后,由网管中心站进行链路调配。 6.4.2.5 查看IRD接收机的Eb/N0值。 6.4.2.6 查看调制解调器的Eb/N0值。 6.4.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的基本性能是否符合5.4 的要求,能否完成入网,信噪比是否符合5.4.4 的要求。 6.5 分中心站天线试验6.5.1 目的检验分中心站天线的电动控制性能、交叉极化隔离度和天线增益、旁瓣特性等性能。 6.5.2 试验步骤 6.5.2.1 查看天线生产商提供的测试报告,检查天线口径、增益及旁瓣特性性能。 6.5.2.2 查看天线控制器控制天线方位、俯仰、极化转动、限位、角度显示、自动换星功能是否正常。 6.5.2.3 由卫星转发器运营商进行交叉极化隔离度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5.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天线的天线增益、旁瓣特性、交叉极化隔离度等电性能是否符合5.6.1.4 的要求,天线控制器各项功能是否符合5.6.1.2的要求。 6.6 车载动中通天线试验6.6.1 目的检验车载动中通天线的交叉极化隔离度、天线增益、旁瓣特性等电性能和运动中初始对星时间、初始对星精度、跟踪精度、信号遮挡后重捕卫星时间、转动范围。 6.6.2 试验步骤 6.6.2.1 查看天线生产商提供的测试报告,检查天线口径、增益及旁瓣特性性能。 6.6.2.2 驻车时,由卫星转发器运营商进行交叉极化隔离度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6.2.3 按照GA/T 528 中规定的方法对车载动中通天线进行天线跟踪性能测试并记录。 6.6.2.4 按照GA/T 528 中规定的方法对车载动中通天线进行天线方位、俯仰、极化转动范围测试并记录。 6.6.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天线的天线增益、旁瓣特性、交叉极化隔离度等电性能是否符合5.6.2.1的要求,跟踪性能是否符合5.6.2.3的要求,转动范围是否符合5.6.2.2的要求。 6.6.4 试验设备 频谱仪、秒表。 6.7 车载静中通天线试验6.7.1 目的检验车载静中通天线的交叉极化隔离度、天线增益、旁瓣特性等电性能和对星时间、收藏时间、初始 对星精度。 6.7.2 试验步骤 6.7.2.1 查看天线生产商提供的测试报告,检查天线口径、增益及旁瓣特性性能。 6.7.2.2 由卫星转发器运营商进行交叉极化隔离度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7.2.3 启动车载静中通天线自动找星,同时记录从开始到准确对准卫星的时间。 6.7.2.4 手动调整天线角度,使接收电平指示装置所指示的卫星信标信号达到最大值,记录此时天线在方位和俯仰上转动的角度。 6.7.2.5 启动车载静中通天线自动收藏,同时记录从开始到收藏好的时间。 6.7.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天线的天线增益、旁瓣特性、交叉极化隔离度等电性能是否符合5.6.3.4 的要求,对星时间和收藏时间是否符合5.6.3.1的要求,初始对星精度是否符合5.6.3.3 的要求。 6.7.4 试验设备 秒表。 6.8 便携式卫星站天线试验6.8.1 目的检验便携式卫星站天线的交叉极化隔离度、天线增益、旁瓣特性等电性能。 6.8.2 试验步骤 6.8.2.1 查看天线生产商提供的测试报告,检查天线口径、增益及旁瓣特性性能。 6.8.2.2 由卫星转发器运营商进行交叉极化隔离度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8.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天线的天线增益、旁瓣特性、交叉极化隔离度等电性能是否符合5.6.4.3 的要求。 6.9 BUC性能试验6.9.1 目的检验BUC的发射功率和相位噪声。 6.9.2 试验步骤 查看生产商提供的BUC出厂测试报告。 6.9.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BUC是否满足5.7.2的要求。 6.10 LNB性能试验6.10.1 目的检验LNB的频率稳定度。 6.10.2 试验步骤 接收网管中心站发出的窄带调制载波,查看卫星调制解调器的接收频偏。 6.10.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LNB 的频率稳定度是否满足5.8的要求。 6.11 基带传输设备性能试验6.11.1 目的检验基带传输设备的配置及性能。 6.11.2 试验步骤 6.11.2.1 查看卫星调制解调器、多路解调器是否配有IP模块、VMS模块、QOS、帧头压缩。 6.11.2.2 查看卫星调制解调器、多路解调器的软件版本是否为G2。 6.11.2.3 查看卫星调制解调器、多路解调器的最高速率是否为5Mbps。 6.11.2.4 查看IRD接收机的软件版本。 6.11.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基带传输设备配置及性能是否满足5.9的要求。 6.12 图像质量试验6.12.1 目的检验在一定的卫星通信速率下图像的传输质量。 6.12.2 试验步骤 6.12.2.1 把经过卫星通信系统传输的标准音视频源图像在显示器上播放。 6.12.2.2 按照GY/T 13-1998 的方法安排图像观看人群。 6.12.3 试验结果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2.1的要求。 6.1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Y/T 134-1998相关规定。 6.13 声音质量试验6.13.1 目的检验在一定的卫星通信速率下声音的传输质量。 6.13.2 试验步骤 6.13.2.1 把经过卫星通信系统传输的声音按照正常聆听的音量在音响中播放。 6.13.2.2 按照GB/T 16463 的方法安排音响鉴听人群。 6.13.3 试验结果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12.2的要求。 6.1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6463 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1] IESS-308: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For Intermediate Data Rate Digital Carries Using Convolutional Encoding/Viterbi Encoding And QPSK Modulation(QPSK/ID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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