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Firefighter protective auxiliary equipment—Fire-retardant sweater GA 1274-2015 2015-10-12发布 2016-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6章、第8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兰娣、徐耀亮、姜敏、黄辉、王昕、徐学军、唐淼、池巧灵。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阻燃毛衣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设计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时穿着的、具有辅助防护功能的阻燃毛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35.1 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2 服装号型 女子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 2910.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4802.3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起球箱法 GB/T 5454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氧指数法 GB/T 5455 纺织品 燃烧性能 垂直方向损毁长度、阴燃和续燃时间的测定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7742.1 纺织品 织物胀破性能 第1部分:胀破强力和胀破扩张度的测定 液压法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 11048-2008 纺织品 生理舒适性 稳态条件下热阻和湿阻的测定 GB 12014-2009 防静电服 GB/T 12490-2014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3464-2009 防护服装 防静电毛针织服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FZ/T 73018 毛针织品 FZ/T 70009-2012 毛纺织产品经机洗后松弛尺寸变化率及毡化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型号阻燃毛衣的型号编制方法按以下规定: ![]() 示例: 5 设计要求5.1 款式阻燃毛衣的款式应为长袖款或者是背心款;衣领应为鸡心领、低圆领或者是半高领。 5.2 号型 阻燃毛衣的号型、规格应符合GB/T 1335.1、GB/T 1335.2的规定。 5.3 颜色 阻燃毛衣的颜色应为藏蓝色。 6 性能要求6.1 纤维含量阻燃毛衣主体材料的纤维含量应与9.1标志中所标注的一致。 6.2 保暖性能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保暖性能应不超出9.1标志中所标克罗值的(100±10)%。 6.3 阻燃性能 6.3.1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和加强材料的氧指数(OI)均不应小于28%。 6.3.2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加强材料和缝纫线的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6.4 甲醛含量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的甲醛含量不应大于75mg/kg。 6.5 pH值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水萃取液的pH值不应小于4和大于8.5。 6.6 异味 阻燃毛衣应无异味。 6.7 耐洗色牢度 主体材料的耐洗变色不应小于3级,耐洗沾色不应小于3级。 6.8 耐摩擦色牢度 主体材料的干摩擦色牢度不应小于3级,湿摩擦色牢度不应小于2级。 6.9 耐光色牢度 主体材料的耐光色牢度不应小于4级。 6.10 起毛起球性能 主体材料的起毛起球性能不应小于3级。 6.11 顶破强度 主体材料的顶破强度不应小于300kPa。 6.12 水洗尺寸变化率 主体材料的总收缩率不应大于8%。 6.13 单件重量偏差率 单件阻燃毛衣的重量偏差率不应大于8%。 6.14 静电性能 单件阻燃毛衣的电荷量应不大于0.6uc/件。 6.15 缝纫线耐高温性能 缝纫线经高温试验后,应无融化、烧焦的现象。 6.16 外观质量 阻燃毛衣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款式、号型正确,颜色符合5.3要求; b) 表面无疵点; c) 各部位整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 d) 衣领平服、不翻翘; e) 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f) 标签位置正确,标志准确清晰。 7 试验方法7.1 样品的洗涤干燥样品洗涤应按GB/T 8629-2001的仿手洗方法进行,干燥按该标准中程序C的规定。 7.2 纤维含量检测 纤维含量检测方法分别按GB/T 2910.1、GB/T 2910.2、FZ/T 01026和FZ/T 01101的规定进行, 折合公定回潮率计算(拆掉后不破坏产品整体结构的装饰性纤维,不参与含量的计算),公定回潮率按 GB 9994的规定进行,纤维含量允差按GB/T 29862的规定。 7.3 保暖性能试验 保暖性能试验按GB/T 11048 -2008中方法A进行。 7.4 阻燃性能试验 7.4.1 阻燃毛衣按7.1经过5次的洗涤干燥后进行氧指数试验,方法按GB/T 5454的规定进行。 7.4.2 阻燃毛衣按7.1经过5次的洗涤干燥后进行阻燃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5455的规定进行。 7.5 甲醛含量试验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甲醛含量试验方法按GB/T 2912.1的规定进行。 7.6 pH值试验 阻燃毛衣主体材料水萃取液pH值试验按GB/T 7573的规定进行。 7.7 异味试验 阻燃毛衣异味试验按GB 18401-2010中6.7的规定进行。 7.8 耐洗色牢度试验 主体材料耐洗色牢度试验按GB/T 12490-2014中A1S条件进行。 7.9 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主体材料耐磨色牢度试验按GB/T 3920的规定进行。 7.10 耐光色牢度试验 主体材料耐光色牢度试验按GB/T 8427-2008中的方法3进行。 7.11 起毛起球性能试验 主体材料起毛起球性能试验按GB/T 4802.3的规定进行。 7.12 顶破强度试验 主体材料顶破强度试验按GB/T 7742.1的规定进行。 7.13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主体材料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7.14 单件重量偏差率试验 单件阻燃毛衣的重量偏差率试验按FZ/T 73018的规定进行。 7.15 静电性能试验 阻燃毛衣试样按GB/T 23464-2009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洗涤后,然后按GB 12014-2009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试电荷量。 7.16 缝纫线耐高温性能试验 将缝纫线试样放置在温度为180°C±5°C的干燥箱内,试验5min后取出样品,用目测法测定。 7.17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结合尺寸测量进行。 8 检验规则8.1 检验分类8.2 材料检验 8.3 出厂检验 8.4 型式检验 8.1 检验分类阻燃毛衣的检验分为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 材料检验8.2.1 材料检验应包含阻燃毛衣的主体材料和加强材料。8.2.2 材料应按每批进厂数量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数量应满足表1规定的试验要求,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8.3 出厂检验8.3.1 阻燃毛衣应按表1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8.3.2 出厂检验每1000件为一个批次,不足1000件以实际生产量为一批,每批抽取3件样品,按表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对不合格项目检验进行加倍抽样,若仍出现不合格,则该批 产品为不合格。 8.4 型式检验8.4.1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 8.4.2 型式检验通常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 新产品试制的定型检验; b) 材料、款式、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e)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3 型式检验的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数量为6件。如果阻燃毛衣带加强材料,还需提供1m×1m以上的加强材料。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样品大小按A.3的规定执行。 8.4.4 型式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按表2的规定执行。 ![]() 8.4.5 型式检验的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判定为不合格: a) 出现A类不合格; b) 出现大于或等于2个B类不合格; c) 出现1个B类不合格时,同时出现大于或等于2个C类不合格; d) 出现大于或等于3个C类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1 标志每件阻燃毛衣应有永久性标志,置于阻燃毛衣内侧的左下方。标签内容见图1。 ![]() 9.2 产品说明书 每件阻燃毛衣均应附产品说明书,内容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且至少包括下列说明: a) 清洗说明; b) 维护保养; c) 修整方法; d) 保修信息; e) 安全注意事项; f) 储存条件。 9.3 包装 9.3.1 每件阻燃毛衣的内包装应使用塑料袋,并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 9.3.2 阻燃毛衣的外包装宜采用纸箱,纸箱外应印有符合GB/T 191规定的如下标记: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数量及总质量; c) 执行标准编号; d)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 生产厂名、商标; f)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 g) 防雨、防晒、防钩挂标志。 9.4 运输 9.4.1 阻燃毛衣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避免雨淋、受潮、曝晒。 9.4.2 阻燃毛衣在运输中应避免与油、酸、碱接触,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化学药品混装。 9.5 贮存 阻燃毛衣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A.1 试验原理试样经规定的洗涤程序洗涤后,测得洗涤前后的尺寸变化,计算其收缩率。 A.2 试验装置 A.2.1 洗衣机:能满足GB/T 8629-2001规定的7A洗涤程序的织物缩水率试验机。 A.2.2 洗涤剂:成分含量与GB/T 8629 -2001附录B中无磷ECE洗涤剂相同。洗涤剂用量见 FZ/T 70009-2012附录C,洗涤剂应先溶解于50 °C的水中。 A.2.3 配重布:双层涤纶针织布,每层长宽尺寸均为(300±30)mm、质量为(35±3)g。 A.2.4 钢直尺:精确度为毫米(mm)。 A.2.5 烘箱:能保持恒温在50 °C±5 'C。 A.3 试验样品 针织品样片大小为横向300 mm、直向800 mm,正面向外叠成400 mm×300 mm的双层式样,并用尺寸稳定的缝线将三边缝合牢固。 样品数量:3块。 A.4 试验准备 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不高于50 °C、相对湿度不大于10%条件下预处理4 h,然后将样品平铺在温度 20 °C±2 °C、相对湿度65%±2%条件下调湿至少24 h。 A.5 试验步骤 A.5.1 在距离试样边缘至25 mm处做标记,分别记录经纬方向的平均值,作为原始尺寸L0(W0)。 A.5.2 将试样按GB/T 8629-2011中规定的7A程序进行洗涤一次。试验条件如下: a) 负荷:试样及配重布共1 kg。试样不能超过总负荷的一半(单个试样已超过0.5 kg除外);单个试样质量超过1 kg时,不需再加配重布。 b) 试液:见A.2.2。溶液为高水位。 c) 温度 40 °C。 A.5.3 程序结束后,取出样品,平铺在50 °C±5 °C的烘箱中,直至烘干。 A.5.4 再将试样按A.5.2进行洗涤一次,溶液为低水位。 A.5.5 再次按A.5.3进行烘干。 A.5.6 烘干后的试样再次平铺在温度20 °C±2 °C、相对湿度65%±2%条件下调湿至少24 h。 A.5.7 按A.5.1量取水洗后的尺寸LF(WF)。 A.5.8 按式(A.1)计算总收缩率,精确至0.1%。 ![]() 式中: L0(W0)——原长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LF(WF)——洗涤后长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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