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公共汽车客舱定灭火系统 Fixed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for compartment of bus GA 1264-2015 2015-06-29发布 201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晓勇、汪映标、黄勇、刘海燕、朱渝生、应朝阳、刘连喜、易红、叶旅、杨剑波、李德、张宗勤、李伟、徐洪勋、唐柳、杨曦。 引言公共汽车发生的燃烧事故和放火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系统的正常营运秩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公共汽车客舱适用的快速灭火系统,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是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和公共汽车运行安全的需要。为规范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的生产、检验、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和维护,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相关专利的使用(专利号 ZL200910303792.9、专利号 ZL200920305246.4、专利号 ZL200920311889.X、专利号 ZL200920311879.6、 专利号 ZL200920082590.1)。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保证,同意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 个人在实施本标准时实施其专利(专利号ZL200910303792.9、专利号ZL200920305246.4、专利号 ZL200920311889.X、专利号 ZL200920311879.6、专利号 ZL200920082590.1)。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专利权人: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附9号。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3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方法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5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10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 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 6245-2006 消防泵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043 客车定型试验规程 GB 15308-2006 泡沫灭火剂 GB/T 17626.14-200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波动抗扰度试验 GB 17835 水系灭火剂 GA 306.2-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2部分:耐火电缆 HJ/T 153-2004 化学品测试导则 HJ/T154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型号编制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的型号编制规则如下:![]() 示例: GKM-12-200/-5。表示为某公司生产的、适用最大车长为12m、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容量为200L、系统适用最低环境温度为-5℃的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5 要求5.1 系统5.2 喷头 5.3 灭火剂输送管道和管件 5.4 驱动装置 5.5 灭火剂储存装置 5.6 灭火剂 5.7 启动装置 5.1 系统5.1.1 响应时间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s。 5.1.2 喷放时间 系统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120s。 5.1.3 最远端压力 系统正常工作时,客舱内最远端喷头入口处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20MPa且小于1.20MPa。 5.1.4 喷放强度 灭火剂喷放强度不应小于2.0L/(min·m²)。 5.1.5 工作温度范围 系统的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以下三级之一: ——一级:-5°C~+55°C; ——二级:-20°C~+55°C; ——三级:-40°C~+55°C。 5.1.6 系统自检 系统应具备对自身供电系统的工作状态、灭火剂液位的检查功能。 5.1.7 布水性能 系统启动后,客舱内部地板水平投影面上均应布有灭火剂。 5.1.8 灭火性能 系统启动后10s内客舱温度开始持续下降,40s后客舱内最高温度应低于93°C,60s内扑灭明火且客舱内平均温度下降到60°C以下。 5.1.9 气候环境适应性 系统(管路和喷头除外)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 系统(管路和喷头除外)应能承受表2所规定的机械环境试验。 ![]() 5.1.11 系统运行可靠性
系统应按附录A进行系统运行可靠性试验。试验中不应出现水箱变形、管网渗漏等现象,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运行。 5.1.12 系统电源 系统以公共汽车车载电瓶为电源时,应采用具有护套保护的电源线与电瓶直接相连。系统的电源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5.2 喷头5.2.1 外观、标志
![]()
5.2.7 布水性能 5.3 灭火剂输送管道和管件5.3.1 材料 5.4 驱动装置5.4.1 驱动水泵 5.5 灭火剂储存装置5.5.1 材料 5.6 灭火剂5.6.1 基本要求 ![]()
5.7 启动装置5.7.1 启动方式 6 试验方法6.1 系统 6.1 系统6.1.1 试验用仪器设备及布置要求
![]()
式中:
![]()
6.1.8.2 试验模型的参数设定
![]()
式中:
![]()
式中: 6.2 喷头6.2.1 一般要求
![]() ![]()
将90只面积为0.4 m×0.4m的集水盒均匀布置在4只喷头的保护面积内,每个水雾喷头的流量应是在0.20MPa下按式(4)(根据公称流量系数)计算出的流量,每次试验的洒水时间不应低于3min。
![]()
式中:
![]() ρ平均——平均洒水密度,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Q——单只水雾喷头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 D——喷头安装间距,单位为米(m)。 6.2.8 强度试验 按GB 5135.3-2003中6.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3 灭火剂输送管道6.3.1 材料 6.4 驱动装置6.4.1 驱动水泵 6.5 灭火剂储存装置6.5.1 材料 6.6 灭火剂6.6.1 灭火剂的生物安全性能测试 6.7 启动装置6.7.1 启动试验按下启动装置上的客舱喷雾系统启动按钮,检查系统启动情况。 6.7.2 报警与联动信号输出试验 按下启动按钮,用万用表的电阻挡测量启动装置报警与联动信号输出端子的通断情况。 6.7.3 控制线 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6.7.4 防误操作试验 目测。 6.7.5 可靠性试验 在通电状态下启闭启动及复位按钮500次。改变系统的供电、灭火剂量,查看装置的显示。 6.7.6 显示功能试验 改变系统的供电、灭火剂量,查看装置的显示。 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4。抽检项目应按批进行,每批次不少于10套。 7.2.2 判定规则 按表4规定的全部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判该产品为合格。 ![]() ![]() 7.3 型式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 9 系统设计9.1 一般规定9.2 喷头布置 9.3 水力计算 9.4 系统组件 9.5 管道布置 9.1 一般规定9.1.1 系统适用于扑救公共汽车客舱内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初起火灾。9.1.2 系统组件应采用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9.1.3 系统的选择与设计,应综合考虑公共汽车客舱的火灾危险特性、设计防火目标、防护区的特征与 系统工况条件和喷头特性等因素。 9.1.4 系统应选用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的灭火剂,并在规定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能够正常使用。 9.1.5 系统应为开式灭火系统。 9.1.6 系统应采用手动控制方式,具有其他控制方式时应给出说明。 9.1.7 选用单套灭火系统时,公共汽车的实际车长不应超过系统的最大适用车长。 9.1.8 当客舱配置两套及以上系统时,系统应能同时启动。 9.2 喷头布置9.2.1 同一防护区内应采用相同的喷头,并均匀布置。9.2.2 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喷放强度、保护面积和喷头特性按式(6)计算确定。 ![]() 式中: N——防护对象的喷头的计算数量; S——公共汽车客舱的长度乘以宽度,单位为平方米(m²); W——防护对象的设计喷雾强度,单位为升每分钟平方米[L/(min•m²)]。 9.2.3 喷头的安装高度不应大于2.2m。喷头下方不应有遮挡。 9.3 水力计算9.3.1 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应按式(7)计算: ![]() 式中: pf——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单位为兆帕(MPa); Q——管道的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L——管道计算长度,单位为米(m); C——管道摩阻系数,对于不锈钢管,C=150k,k为修正系数,取值1.51; d ——管道内径,单位为毫米(mm)。 9.3.2 管件及阀门的局部水头损失宜根据其相应的当量长度计算。对于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其当量长度可按附录I确定。 9.3.3 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应按式(8)计算: ![]() 式中: pt——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p——系统管道沿程水头损失与局部水头损失之和,单位为兆帕(MPa); pe——最不利点处喷头与贮水箱最低水位的高差,单位为兆帕(MPa); ps——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9.3.4 喷头的设计流量应按式(9)计算: ![]() 式中:
![]()
式中:
![]()
式中: 9.4 系统组件9.4.1 驱动装置及灭火剂储存装置应设置在不易被乘客踩踏且便于维修的位置。 9.5 管道布置9.5.1 系统管道布置不应影响客舱的美观,固定管道用的部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
9.5.3 系统的管网布置宜采用均衡系统。 10 安装、调试及验收10.1 一般规定 10.1 一般规定10.1.1 系统安装应由公交车生产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10.1.2 系统应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安装工艺规程进行安装。 10.1.3 系统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应按工艺规程进行系统联动调试。 10.1.4 系统应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系统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并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10.2 安装10.2.1 系统安装前,安装单位应熟悉安装工艺规程、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10.2.2 电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敷设电缆线时应使用不燃保护套管,穿过车梁架孔时应使用过线圈进行保护; b) 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10.2.3 驱动装置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 10.2.4 管道和管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安装前应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杂质或其他异物; b) 管道穿过车架梁、地板处应使用金属套管; c) 管道的固定应符合9.5.2的规定。 10.2.5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a) 试验介质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 b) 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1倍; c) 试验合格后,应按表J.1填写试验记录。 10.2.6 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在管道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b) 喷头安装的高度、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安装应牢固、美观。 10.3 调试10.3.1 调试人员应根据工艺规程按程序进行系统调试。10.3.2 系统调试应包括驱动装置、启动装置的调试和系统模拟喷放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启动装置、驱动装置工作正常; b) 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s; c) 灭火剂储存装置、管道和喷头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d) 试验液体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10.3.3 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装入灭火剂,并按表J.2填写调试记录。 10.4 验收系统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a) 系统设计图、使用说明书; b) 系统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c) 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文件; d) 调试合格记录。 11 维护管理11.1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1.2 使用单位应结合车辆运行保养周期,定期对系统进行年检、季检、月检和日检。维护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11.3 系统的维护管理应由使用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承担,或委托原安装单位进行。 11.4 系统的维护检查项目参见附录K,维护检查后填写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11.5 电瓶的维护应按照车辆电瓶维护保养的相关规范,定期对车载电瓶进行检测和更换。 11.6 维护保养手册应包含下列内容: a) 维护保养等级; b) 维护保养周期; c)各级维护保养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系统运行可靠性试验A.1 试验条件A.1.1 试验车辆应选用按GB/T 13043通过定型试验的车辆。 A.1.2 客舱固定灭火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试验车辆上,并按设计要求充装规定量的灭火剂。 A.1.3 试验道路应为清洁、平坦的,用沥青或混凝土铺装的道路,宜为环形道路,其宽度不应小于8m。 A.2 试验要求 A.2.1 试验车辆运行试验总里程不应小于5000km,且每日试验里程不应低于300km。 A.2.2 试验车辆每运行1000km应检查系统,系统各部件不应松动、灭火剂箱应无泄漏,系统自检功能应正常。 A.3 测试及判定 A.3.1 试验前应连同系统整车称重,并记录试验车辆的编号信息和灭火系统的编号信息,作为配套新 车的自重。 A.3.2 系统功能测试 系统运行试验完成后,按照第6章的方法,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完成以下测试: a) 系统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4s; b) 系统末端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2MPa; c) 系统喷放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00s。 A.3.3 结果判定 依据A.3.2系统功能测试结果判定: a) 运行试验和测试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系统运行可靠性合格; b) 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判定为系统运行可靠性不合格。 附录B (资料性附录)12m长公共汽车灭火试验布置B.1 试验设备及布置B.1.1 油盘1为L形,油盘2为T形,具体形状、尺寸如图B.1、图B.2所示。油盘3尺寸为:2000mm ×450mm×50mm;油盘4尺寸为:2100mm×350mm×50mm;油盘5、油盘6尺寸为:300mm×300 mm×50mm。以上油盘摆放位置如图B.3所示。 ![]() ![]() B.1.2 喷头共10只,靠客舱顶部安装。喷头及试验设备布置如图B.3所示。 B.1.3 在客舱内末端喷头入口处设置压力传感器。在客舱内中轴线上,距地面1.6m处均匀设置4个 温度传感器。如图B.4所示。 ![]() ![]()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系统功能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C.1 试验程序说明C.1.1 试验序号 1) 响应时间(6.1.2); 2) 喷放时间(6.1.3); 3) 最远端压力(6.1.4); 4) 喷放强度(6.1.5); 5) 系统自检试验(6.1.6); 6) 系统布水试验(6.1.7); 7) 灭火试验(6.1.8); 8) 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6.1.9); 9) 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6.1.10); 10) 系统运行可靠性试验(6.1.11); 11) 系统电源检查(6.1.12)。 C.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C.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C.2 试验程序图(见图C.1) ![]() 附录D (规范性附录)喷头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D.1 试验程序说明D.1.1 试验序号 1) 外观(6.2.1); 2) 过滤网(6.2.2); 3) 材料(6.2.3); 4) 流量系数测量(6.2.4); 5) 雾化角的测量(6.2.5); 6) 喷洒性能(6.2.6); 7) 布水性能(6.2.7); 8) 喷头强度试验(6.2.8); 9) 低温试验(6.2.1); 10) 高温试验(6.2.1); 11) 振动试验(6.2.1); 12) 机械冲击试验(6.2.1); 13) 盐雾腐蚀试验(6.2.1); 14) 氨应力腐蚀试验(6.2.1); 15)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6.2.1)。 D.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D.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D.2 试验程序图(见图D.1) ![]() 附录E (规范性附录)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E.1 试验程序说明E.1.1 试验序号 1) 材料(6.3.1); 2) 外观(6.3.2)。 E.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E.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E.2 试验程序图(见图E.1) ![]() 附录F (规范性附录)驱动水泵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F.1 试验程序说明F.1.1 试验序号 1) 材料(6.4.1.1); 2) 外观(6.4.1.2); 3) 额定流量(6.4.1.3); 4) 额定压力(6.4.1.4); 5) 电压波动试验(6.4.1.5); 6) 水泵过滤网(6.4.1.6)。 F.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F.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F.2 试验程序图(见图F.1) ![]() 附录G (规范性附录)灭火剂储存装置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G.1 试验程序说明G.1.1 试验序号 1) 材料(6.5.1); 2) 外观(6.5.2); 3) 密封试验(6.5.3)。 G.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G.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G.2 试验程序图(见图G.1) ![]() 附录H (规范性附录)启动装置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H.1 试验程序说明H.1.1 试验序号 1) 启动试验(6.7.1); 2) 报警与联动信号输出试验(6.7.2); 3) 控制线(6.7.3); 4) 防误操作试验(6.7.4); 5) 可靠性试验(6.7.5); 6) 显示功能试验(6.7.6)。 H.1.2 说明 a) 上述试验序号在图H.1中用方框中的数字表示; b) 圆圈中的数字为试验所需的样品数。 H.2 试验程序图(见图H.1) ![]() 附录I (资料性附录)管件及阀门的当量长度管件及阀门的当量长度见表I.1。![]() 附录J (规范性附录)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系统管道气密性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应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按表J.1、表J.2填写,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 附录K (规范性附录)系统维护检查项目K.1 系统维护检查项目应按表K.1的要求进行。 ![]() K.2 系统在定期维护检查后应按表K.2的要求填写系统维护记录。 ![]() |
2. 盗版,破解有损他人权益和违法作为,请各位站长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