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现批准《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876-2013, 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和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GB/T 50876-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8月8日以第108号公告批准发布。 1 总则1.0.1 为规范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保障小型水电站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2 基本规定2.0.1 小型水电站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小型水电站进行安全检测与评价: 条文说明 2.0.1 “其他情况”包括大汛来临前安全检查、定期检查、有关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等。2.0.2 小型水电站规模小,安全检测与评价应注重实效。水库及水工建筑物应尽可能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按目前的工作条件、荷载及运行工况进行复核与评价,当某些重要的计算参数或物理量难以从现有资料中得到时,可通过必要的现场测试获得。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的评价指标值宜通过测试获得,所以其安全评价依据应以现场检查和测试为主。 2.0.3 本条规定的初步调查内容,不要求全部调查,具体需要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现场考察包括对实际工程资料进行核对,调查工程项目的实际使用条件、内外环境及水文气象资料,查看已发现的问题等。 3 水库及水工建筑物3.1 一般规定3.2 水库 3.3 挡水建筑物 3.4 泄水建筑物 3.5 输水建筑物 3.6 厂房及升压站 3.1 一般规定3.1.1 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1.2 水工建筑物项目众多,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和风险各不相同,若对所有建筑物都进行相同深度的检测和评价太费时费力,也不现实。重点基础评价单元主要指水库、主坝、副坝、溢洪道(洞、孔)、渠道(包括渡槽)、钢筋混凝土管道及基础,一般基础评价单元主要指压力前池、调压室(井、塔)、厂房和升压站;详见本规范附录A。3.1.4 大部分已建成电站的洪水资料系列较短,并且近年来极端气候现象增多、集中暴雨频繁,洪水情势发生显著变化,应延长和补充近年的洪水资料系列,直至洪水资料系列不少于30年,此后可不再延长此系列。 3.1.6 水工建筑物质量分析评价包括施工期和现状的质量分析评价。 3.2 水库3.2.1 水库的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3.3 挡水建筑物3.3.1 挡水建筑物的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条文说明 3.3.1 挡水建筑物包括各种材料的重力坝、拱坝、土石坝(面板堆石坝)、支墩坝、拦河闸坝、橡胶坝、水力自控翻板坝等各类坝型。3.3.3 对土石坝液化可能性及抗震工程措施作出评价时,包含坝基和近坝库岸。 3.3.4 土石坝应重点进行变形和稳定分析,混凝土坝应重点进行强度和稳定分析,近坝库岸及结合部位应重点进行变形和稳定分析。 3.3.5 水电站挡水建筑物的种类多,结构安全评价方法各不相同,具体复核内容和方法应按照相应的设计规范进行。当缺乏监测资料时,可采用计算分析结合现场检测进行评价。 3.3.6 对挡水建筑物现场检查,并结合其他方法对渗流状态隐患进一步评价其安全性。工程中发生的异常现象包括:相同条件下通过坝体、坝基及两坝端岸坡的渗流量不断增大;渗漏水出现浑浊或可疑物质;出水位置升高或移动等:土石坝上、下游坝坡湿软、塌陷、出水;坝趾区严重冒水翻砂、松软隆起或塌陷;库内出现旋涡漏水、铺盖产生严重塌坑或裂缝;坝体与两坝端岸坡、输水管(洞)壁等结合部严重漏水,并出现浑浊;渗流压力和渗流量同时增大,或突然改变其与库水位的既往关系。 3.4 泄水建筑物3.4.1 泄水建筑物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条文说明 3.4.2 应根据淤积、堵塞情况和过水断面实际尺寸进行水位-泄量曲线计算复核,并结合历次泄洪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3.4.3 泄水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应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分析复核结构荷载、工况的变化情况,对已出现的问题或异常工况应做重点复核计算。 3.4.4 泄水建筑物泄洪安全评价应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已出现的问题或异常工况做重点复核计算。 3.5 输水建筑物3.5.1 输水建筑物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条文说明 3.5.2 输水建筑物结构安全评价应以失事后果较严重的险工险段建筑物作为评价重点。结构安全评价应以检查为主,对已出现的问题或异常工况进行重点复核计算。3.5.3 输水建筑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以检查为主,结合地质勘探资料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必要时应补充勘探、试验和安全监测,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3.6 厂房及升压站3.6.1 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防洪标准复核。 2 结构安全性。 3 厂区地质灾害危险性。 4 质量分析。 3.6.2 防洪标准复核应包括设计洪水和水位-流量曲线复核,评价工程现状的防洪能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6.3 结构安全评价应包括应力和稳定分析。对已出现的问题或异常工况应进行重点复核计算。 3.6.4 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1.5条的规定评定。 4 金属结构4.1 一般规定4.2 闸门及启闭设备 4.3 压力钢管 4.1 一般规定4.1.1 金属结构安全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下列内容: 条文说明 4.1.2 金属结构的检测是了解金属结构现状的过程。外观检查目的是了解金属结构现行的外部运行条件;腐蚀状况检测目的是了解金属结构各受力构件的蚀余厚度和防腐措施是否恰当;材料检测目的是了解金属结构现行机械性能;无损探伤目的是了解各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应力测试目的是了解闸门、启闭机及压力钢管的结构承载能力和校核设计是否合理;闸门启闭力测试目的是检验闸门的启闭力及启闭机启闭能力是否匹配。4.2 闸门及启闭设备4.2.1 闸门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闸门有无变形、裂纹、脱焊、锈蚀及损坏现象。 2 门槽有无卡堵、空蚀等情况。 3 开度指示器是否清晰、准确。 4 止水设施是否完好,吊点结构是否牢固。 5 拉杆、螺杆等有无锈蚀、裂缝、弯曲等现象。 6 钢丝绳或节链有无锈蚀、断丝等现象。 4.2.2 启闭设备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启闭机启闭是否灵活可靠。 2 制动、限位设备是否准确有效。 3 电源、传动、润滑等系统是否正常。 4 备用电源及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4.2.3 闸门、启闭设备腐蚀状况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腐蚀部位及其分布状况,蚀坑(或蚀孔)的深度、大小、发生部位密度。 2 严重腐蚀面积占金属结构或构件表面积的百分比。 3 金属构件(包括闸门轨道)的蚀余截面尺寸。 4.2.4 当闸门、启闭设备材质有疑问时,应进行材料复核。 4.2.5 当闸门、启闭设备焊缝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焊缝无损探伤。 4.2.6 当闸门、启闭设备工作条件改变时,应进行复核计算,必要时可进行结构应力测试。 4.2.7 闸门、启闭设备宜进行闸门启闭力测试。 4.2.8 闸门及启闭设备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2.1条的规定评定。 4.3 压力钢管4.3.1 压力钢管的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5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电站辅助设备5.1 水轮机5.2 主阀 5.3 调速器 5.4 电站辅助设备 5.1 水轮机5.1.1 水轮机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转轮、主轴、导水机构、轴承、蜗壳、尾水管、接力器及受油器、补气阀、排气阀等。 条文说明 5.1.2 应重点检查水轮机的主轴密封程度、蜗壳及尾水管现状,导叶、叶片、喷嘴等部件的磨损程度等。水轮机外观应有良好的防腐涂层,不得有空鼓、脱落;若存在明显裂纹、变形、漏水、漏油、锈蚀、磨蚀等情况,应进行测试;主轴密封工作应正常,不得有大量漏水情况,机坑不应积水,应设有排水管路,管路应通畅,主轴飞轮应有安全防护罩,轴承及油槽应有温度监视元件,运行时不应出现温度异常、甩油、漏油等现象;各进人检修门应可拆卸,不得封死,并保证密封良好;导叶或喷针在全关时,制动器复归后,漏水量不得使机组转动。5.2 主阀5.2.1 主阀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阀本体、充水阀(旁通阀)、锁定装置、操作装置、油压装置等。 条文说明 5.2.2 主阀外观应良好,防腐措施应到位,无大面积锈蚀;主阀关闭应严密,开启关闭过程中应无卡涩,液动主阀全关时应有锁定装置;油压装置工作应正常,各压力管路、压力油槽应无渗漏,油压接力缸应无渗漏;主阀伸缩节应有一定调节余量,各连接处应无渗漏;主阀应设有平衡压力装置,旁通阀工作应良好,空气阀关闭后不应漏水;重锤式阀门在全开后不应有反复小幅开关动作现象;纯手动阀门开关操作不应失效,阀芯不应出现明显漏水;螺杆不应弯曲变形;电、液控制装置可正常工作,并能进行自动、手动切换。5.3 调速器5.3.1 调速器的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调节控制装置、油压装置和操作机构等。5.3.2 调速器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油压装置渗漏情况和测控元件配置情况、完好程度。 2 安全阀、启动阀(卸载阀)卸载工作压力情况。 3 油压型调速器的低压报警和停机动作是否正常。 4 接力器及推拉杆工作状况是否完好,调速轴有无裂纹变形,各部位连接是否可靠。 5.3.3 调速器现场测试应根据检查和运行情况有选择地进行,测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轮机控制系统试验》GB/T 9652.2、《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运行规程》DL/T 792和《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 496的有关规定。 5.3.4 调速器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3.3条的规定评定。 条文说明 5.3.2 油压装置工作应可靠,可在规定压力下启停油泵;接力器无明显摆动、跳动、卡涩等情况。电手动调速器还要重点检查行程开关和失电情况下的紧急关闭功能。5.4 电站辅助设备5.4.1 电站辅助设备应包括:油、气、水系统以及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 条文说明 5.4.3 油、气、水系统各阀门应有运行编号,且能可靠地进行开关操作;各管路上的测控元件工作应正常,指示、显示应正确;油处理室环境应整洁,小型油筒、压滤油机应摆放整齐,地面不应大量积油,集油装置应有刻度指示和呼吸器,防火措施应满足消防要求,事故油池内不应出现积水和污物、杂物;技术供水应有滤水装置,滤水装置工作应正常,水系统工作时不应出现明显振动和异响,技术供水的进水管应有压力监控装置,出水管应有示流监控装置,轴承冷却水管必要时还应进行绝缘处理;储气罐不应严重积水;各部真空补气管路的阀门应打开,自动真空破坏阀应能正常动作;各类油泵、水泵、气泵及其控制箱应工作正常,应无明显跳动、打火。油、气、水管路根据不同作用应进行颜色的区别:进油管红色,排油管黄色,进水管天蓝色,排水管墨绿色,气管白色,消防水管红色。 6 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电气设备6.1 发电机6.2 励磁系统 6.3 电气一次设备 6.4 电气二次设备 6.1 发电机6.1.1 发电机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定子、转子、推力轴承、导轴承、机架、制动系统、冷却系统及辅助设备。 条文说明 6.1.2 制动系统应工作可靠,制动气压不应低于0.4MPa。6.2 励磁系统6.2.1 励磁系统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励磁调节和功率柜、励磁变压器、灭磁开关、励磁电枢、励磁电缆等设备。6.2.2 励磁系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2 励磁调节器性能是否良好。 3 灭磁开关是否可靠。 4 可控硅、自复励电感器、集电环、励磁电缆触头部位、外绝缘层是否良好。 5 励磁变压器外观是否良好,温度、油位是否正常。 6.2.3 励磁设备现场测试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现场测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8564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有关规定。 6.2.4 励磁设备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3.6条的规定评定。 条文说明 6.2.2 励磁调节时应能平稳增减,不得有明显阶跃跳动;灭磁开关应具有电动分合闸功能,灭弧罩应齐全、无破裂;可控硅、自复励电感器外观应良好、无变色,集电环应无电蚀痕迹,运行时应无跳火,励磁电缆触头部位应无过热或熔焊现象,快速熔断器熔断不应出现熔断情况;励磁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要求。6.3 电气一次设备6.3.1 电气一次设备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主变、厂用变、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电力电缆、母线及架构、防雷、避雷、接地装置及安全设施等。 条文说明 6.3.2 设备与构架接地应设有符合热稳定的接地引线;充油的油位、油色、油温、湿度应正常;充气设备的气压、密度应正常;外包绝缘层或外壳应无明显破裂、变形、变色,接头部位应无明显过热变色、烧蚀、放电痕迹。电气一次设备不得安装或放置在不稳定、高温、潮湿部位或浸泡在水里。安全距离应足够,应无碰触的危险;名称、相别、位置指示应明确、清晰,不得被异物覆盖、缠绕、包裹。 6.4 电气二次设备6.4.1 电气二次设备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测量、控制和保护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6.4.2 电气二次设备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钮、主令开关、测量表计。 2 自动和手动控制设备、声光报警系统。 3 电线、电缆。 4 继电保护试验报告、保护投退记录、整定值变更通知文件及变更记录。 5 上位机、LCU工作状态。 6 监控系统站内通信状态。 7 自动化元件工作状态。 6.4.3 电气二次设备现场测试应根据现场检查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测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的有关规定。 6.4.4 电气二次设备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3.8条的规定评定。 条文说明 6.4.2 按钮、主令开关、光字牌、测量表计应正常,不得缺失或损坏;元器件应无明显破裂、老化,触头无明显熔焊、粘连情况,安装应良好,接线应可靠,运行音响应无明显异响;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无明显老化,有编码、套管或挂牌。 7 安全运行管理7.0.1 安全运行管理检查对象应包括:各项规章制度、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等。 条文说明 7.0.1 特种设备是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等,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鉴定,达到合格且有政府检测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每年应进行审验。8 综合评价8.0.1 电站安全综合评价应依据各基本评价单元检测结果,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表8.0.4 小型水电站安全评价分类及处理要求 ![]() 条文说明 8.0.2 评价单元、子评价单元、基础评价单元的分类参照本规范附录A。8.0.3 各子评价单元的安全性级别可根据以下方法进行评价:子评价单元内所有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均达到A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A类;子评价单元内影响公共安全的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有1项及以上为C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C类,子评价单元内其余对公共安全影响不显著的基本评价单元安全性级别有3项以上为C类的,该子评价单元为C类;其他情况下子评价单元为B类。 子评价单元内影响公共安全的基础评价单元包括:水库、主坝、副坝、溢洪道(洞、孔)、渠道(包括渡槽)、压力前池、调压室(井、塔)、钢筋混凝土管道及基础、压力钢管及基础等。 附录A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单元划分表表A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单元划分表 ![]() ![]() 附录B 小型水电站安全等级评定标准B.1 水库及水工建筑物B.2 金属结构 B.3 机电设备 B.4 安全运行管理 B.1 水库及水工建筑物B.1.1 水库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B.2 金属结构B.2.1 闸门及启闭设备应包括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启闭设备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1 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闸门门体、主梁、支臂、纵梁等构件无明显变形、位置偏差,吊耳无明显变形、开裂,轴孔无明显磨损,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和热影响区现状良好; 拦污栅、清污设备工作可靠,拦污栅无堵塞,栅条完整,无变形; 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保护涂料完整,无脱落现象; 闸门止水外观现状良好,且止水效果好,支铰、支撑行走装置的主轮(滑道)、侧向支撑、反向支撑满足闸门安全运行的需要,锁定装置可靠,平压设备(冲水阀或旁通阀)完整可靠; 闸门门槽混凝土无明显剥蚀,对闸门安全运行无影响。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 闸门门体、主梁、支臂、纵梁等构件出现明显变形、位置偏差,吊耳明显变形、开裂,轴孔明显磨损,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和热影响区现状存在严重问题; 污栅、清污设备部分出现严重变形,已失去作用; 闸门、拦污栅或清污设备出现严重锈蚀; 闸门止水外观老化,出现严重渗漏现象,支铰、支撑行走装置的主轮(滑道)、侧向支撑、反向支撑不能满足闸门安全运行的需要,锁定装置严重不可靠,平压设备(冲水阀或旁通阀)破损严重不可靠; 闸门门槽混凝土出现明显剥蚀,严重影响闸门安全运行; 存在危及闸门及拦污栅安全运行的其他因素。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闸门、拦污栅及清污设备。 2 启闭设备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启闭设备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启闭机有可靠的电源,其受力结构、动力机构、传动机构、启闭机构、锁定机构及安全控制装置的功能完整可靠,操作电气柜整洁,开关、闸刀及继电器动作可靠,信号灯、表计指示正确,电线电缆、启闭电机绝缘良好; 螺杆和卷扬启闭机的各重要零件和机架等主要受力构件无影响安全的明显可见的变形和裂纹;液压启闭机的液压缸及液压传动系统无渗漏情况,液压缸和活塞杆无明显磨损、变形和裂纹状况; 启闭设备保护涂料完整,无脱落现象。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启闭设备: 启闭机设备出现严重变形,启闭困难; 启闭机无可靠的电源,其受力结构、动力机构、传动机构、启闭机构、锁定机构及安全控制装置的功能严重不完整、不可靠,开关、闸刀及继电器动作严重不可靠,电线电缆、启闭电机绝缘严重破损; 螺杆和卷扬启闭机的各重要零件和机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存在明显可见的变形和裂纹,严重影响运行安全;液压启闭机的液压缸及液压传动系统存在严重渗漏情况,液压缸和活塞杆出现严重磨损、变形和裂纹状况; 启闭设备出现严重锈蚀; 存在危及启闭机设备安全运行的其他因素。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启闭设备。 B.2.2 压力钢管及基础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压力钢管及基础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使用: 1)支墩与镇墩混凝土无老化、开裂、位移、沉陷、破损或强度不足等现象,支座活动及润滑情况良好,支座活动件间隙满足安全要求。 2)钢管无受损,焊接质量良好,明管的外壁和焊缝区无裂纹、明显渗漏情况,埋管焊缝区无明显渗漏,伸缩节无渗水情况。 3)钢管内外壁维护良好,外壁定期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4)明管运行无明显振动,埋管在外压下无明显变形、失稳情况或无外压失稳迹象。 5)钢管的应力测试、静态应力测试、机组甩负荷时的动态应力测试、腐蚀测试和蚀余厚度的测量结果均满足规范运行要求。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压力钢管及基础: 1)支墩与镇墩混凝土结构不完整或不稳固,存在明显位移、沉陷、开裂或破损等现象,支座活动件间隙过大,不满足安全要求。 2)钢管受损严重,出现严重变形;钢管内外壁锈蚀严重,外壁出现较深蚀坑。 3)伸缩节功能异常,漏水严重。 4)明管运行时有明显振动,埋管存在外压失稳现象或明显变形情况。 5)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压力钢管,并从未对钢管的强度和稳定进行校核,钢管的应力测试、静态应力测试、机组甩负荷时的动态应力测试、腐蚀测试和蚀余厚度的测量结果均不满足规范运行要求。 6)存在危及压力钢管安全运行的其他因素。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压力钢管及基础。 B.3 机电设备B.3.1 水轮机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A类水轮机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设备外观基本完好,机组振动、摆度、噪声符合标准,稳定性良好。 2)各部轴承温度、油质等符合运行规范规定的标准,无漏油、甩油现象。 3)转轮、导叶无明显锈蚀、磨损、漏水现象。 4)主轴密封良好、顶盖排水良好。 5)飞轮防护罩牢固、稳定。 6)焊接件、铸件及锻件经检查,未发现表面或内部有裂纹超标的缺陷。 7)转动部分及操作机构无变形,运转灵活。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水轮机: 1)机组振动、摆度、噪声严重超标,飞轮无防护罩。 2)轴承温度严重超过规定值,无温度监控装置或已损坏。 3)主机漏水、漏油、漏气、磨损严重。 4)仪表及自动化元件严重失效、失灵。 5)检修进入门被封堵。 6)转动部分及操作机构严重变形,运转困难,蜗壳存在有害变形。 7)导叶全关时漏水严重可以使机组转动,导叶套筒、主轴密封漏水严重,顶盖排水不畅。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水轮机。 B.3.2 主阀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主阀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主阀关闭严密,转动灵活可靠,启闭阀门时间符合要求。 2)保护涂料完整,无锈蚀现象。 3)旁通阀门运行正常。 4)油压操作的主阀油压装置及各管路系统运行正常,无渗漏油现象。电动操作的主阀电气回路正常可靠。 5)自动控制回路工作正常,逻辑正确。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主阀: 1)主阀漏水严重,阀板及转轴磨蚀严重威胁安全。 2)主阀静水启闭时有卡阻现象;动水运行时振动过大,启闭困难;关闭时间超过设计要求。 3)外表锈蚀严重、焊缝渗漏水威胁安全。 4)操作回路有重大缺陷,无自动启闭阀门功能。 5)无压力平衡装置或装置已失效,空气阀失效或漏水严重。 6)主阀坑排水受阻、严重积水。 7)主阀启闭后位置严重不稳定。 8)最低工作油压、最低工作电压远达不到设计要求。 9)保护阀门不能正常释放或卸载,未检验或已失效。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主阀。 B.3.3 调速器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调速器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调速器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调节性能良好,工作状况能满足运行规程要求。 2)自动装置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准确。 3)油压降低到油压下限时,紧急停机的压力信号器动作符合设计要求。 4)油压装置的自动补气设备及集油槽油位的自动化设备动作准确可靠。 5)紧急停机时能自动安全关闭,全关时间符合调保计算要求。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调速器: 1)调速系统有严重摆动、跳动、卡涩、磨损、漏油等情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 2)伺服阀、步进电机、各电磁阀、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可编程计算机控制器(PCC)、触摸屏等关键元器件存在严重损坏情况。 3)油质严重劣化,工作油压与油槽油压压差较大,无低油压报警和停机或已失效。 4)设备锈蚀严重,威胁安全运行。 5)油压装置、补油、补气系统或其他设备、部件损坏工作不正常,严重威胁安全。 6)保护阀门不能正常释放或卸载,未检验或已失效。 7)控制环、调速杆严重变形、断裂。 8)调速器关闭时间已超过设计值的±5%,不满足调保计算的要求。 9)手、自动切换时接力器存在明显摆动;电网有要求的电站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频失效。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调速器。 B.3.4 电站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油、气、水系统,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油、气、水系统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油、气、水系统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各管道设置符合要求,按类着色,无振动和变形现象; 管道及阀门密封良好,转动灵活可靠,无裂损和严重锈蚀,焊缝和组合部位无泄漏现象; 各类管道测控元件正常可靠; 各类压力泵及控制回路工作正常; 储油罐、油处理室整洁,防火措施到位。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油、气、水系统: 管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振动、噪声、变形严重超过规程规定; 管道的测控元件严重失常、表计不准; 管道、阀门、压力容器焊缝和组合面有严重渗漏、严重锈蚀,阀门启闭失灵; 轴承冷却用进出水管无测控,无绝缘处理; 系统内的主用压力泵及控制回路存在严重缺陷,继电器、接触器有跳火、控制失灵; 油处理室脏乱、照明不足,储油罐无标尺和呼吸器,无防火措施,事故油池内脏乱、有积水; 主滤水器工作不正常,两侧压差过大,排污阀不能启闭; 各类管道无着色或着色混乱; 安全阀、压力容器无验审报告或未验审合格。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油、气、水系统。 2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定期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测且合格,能正常安全运行。 2)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测但不合格、不能正常安全运行的视为C类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 B.3.5 发电机的安全等级应按下列规定评定: 1 A类发电机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机组振动、摆度和噪声符合规程规定。 2)定子、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3)定、转子温度、温升符合规程要求。 4)主轴无裂纹和变形,制动系统性能良好。 5)轴承、绕组无过热,轴承无漏油等现象。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发电机: 1)机组振动、摆度和噪声严重不符合规范规定。 2)定子、转子绕组绝缘等级不合格,老化严重。 3)三相定子绕组直流电阻值严重不平衡或与厂家数据有较大差异,威胁安全运行。 4)绕组、铁芯温度过高、温升过大。 5)各部轴承出现严重漏油、过热、火花等现象;轴电压、轴电流严重超过设计值。 6)存在其他危及发电机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发电机。 B.3.6 励磁设备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励磁设备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励磁调节平顺,性能符合规程要求。 2)灭磁开关自动分、合闸性能良好。 3)励磁设备的重要元器件按检修规程规定做定期检查和测试,试验合格。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励磁设备: 1)励磁设备性能严重不符合规程要求。 2)冷却系统工作不正常。 3)灭磁开关分、合闸不正常。 4)励磁调节严重失稳,调节时电压、电流跳动过大。 5)励磁电缆接头过热变化,存在熔焊现象,绝缘层严重老化开裂。 6)集电环磨损或电灼伤,碳刷跳火过大。 7)存在其他危及励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励磁设备。 B.3.7 电气一次设备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电缆、母线及构架、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电力变压器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电力变压器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变压器各部件应完整无缺,外壳无锈蚀,瓷瓶无损伤,标识正确、电力变压器的油枕油色、油位及吸湿剂色泽正常,无渗油、无过热现象; 变压器和护栏安装、安全距离等符合规范要求; 线圈、套管和绝缘油(包括套管油)的试验符合规程或有关规定的要求; 表计准确,无漏油现象; 接地线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变压器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并有修试记录,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电力变压器: 线圈、套管及绝缘油(包括套管油)试验不合格,油位、油温、油色、气压、密度、湿度严重异常; 存在异常音响或轻瓦斯经常动作却未查明原因; 变压器安装位置、安全距离、警示标识不符合安全规定; 变压器及充油导管漏油严重; 仪表失准或严重损坏; 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严重不可靠; 存在其他危及电力变压器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电力变压器。 2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开关及刀闸操作动作灵活,闭锁装置动作正确、可靠,无明显过热现象,能保证安全运行;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遮断容量均满足设计要求;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外观完整,电气试验符合规程规定; 高压熔断器无电腐蚀现象。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 操作机构分、合闸动作严重不可靠; 本体绝缘试验不合格,开关位置指示不正确;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部件严重缺陷,电气试验不合格; 接头有严重过热、熔焊现象,闭锁装置不完善,设备锈蚀严重; 高压熔断器电腐蚀严重; 外壳无接地或接地严重不可靠; 存在其他危及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互感器。 3 电缆、母线及构架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电缆、母线及构架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电缆、母线及构架技术规格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无过热现象; 安装敷设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出入地面保护措施、弯曲半径、穿管工艺、排列位置及高差、防火封堵措施均符合规程要求; 电缆头及接头密封良好,瓷套管完整无损; 进、出线和电缆绝缘层良好,无脱落、剥落、龟裂等现象; 母线支持瓷瓶固定牢固,瓷瓶无破裂,金属构件无锈蚀; 电缆的固定和支架完好。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电缆、母线及构架: 电缆、母排的技术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过热现象; 电缆外绝缘层受损、出现异常突起,无接地引线; 进、出线盒电缆绝缘层干枯、剥落,无保护措施; 母线支持瓷瓶固定不牢固,瓷瓶破裂金属构件锈蚀严重;电缆的固定和支架不可靠; 存在其他危及电缆、母线及构架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电缆、母线及构架。 4 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防雷设施的配置齐全、完整,安装、接地装置以及接地电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和安装规程要求; 防雷装置及接地装置定期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规程规定; 标识标号齐全、正确。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 防雷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要求,避雷器定期试验不合格; 接地电阻检验不合格; 接地线严重不可靠; 存在其他危及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 说明: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安全等级评定以现场检测为主,检测内容包括绝缘电阻、放电电压、接地电阻等,检测结果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等标准的要求。 B.3.8 电气二次设备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电气二次设备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应能正常安全运行: 1)信号装置、指示仪表动作可靠,指示正确,在正常及事故情况下能满足保护与监控要求。 2)设备无过热现象,外壳和二次侧的接地牢固可靠。 3)配线整齐,连接可靠,标识和编号齐全,并有符合实际的接线图。 4)保护定值、动作逻辑校验满足规程要求。 5)备用电源和备自投装置工作正常。 6)开停机操作流程、控制动作正常。 2 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电气二次设备: 1)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在正常及事故情况下,不能满足继电保护与监控的要求。 2)各种开关、组件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接点接触差,存在过热现象。 3)各按钮、主令开关、声光报警设备、测量表计缺失或损坏严重。 4)各种保护、信号装置、指示仪表动作严重不可靠、指示不正确。 5)配线凌乱、标识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6)继保试验未测试或不合格,各整定值、动作逻辑的校验不满足技术要求。 7)存在其他危及防雷、避雷和接地装置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 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电气二次设备。 B.4 安全运行管理B.4.1 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应包括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调度方案、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应急预案、检查及维修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1 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健全,运行操作人员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有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定期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强化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并依法按时申报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在作业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均严重缺失;运行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 无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未对运行操作人员或检修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直接对设备操作或检修,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未进行过强化; 特种设备未办理登记和申报检验,作业人员未进行或通过专业考核,检修记录和设备技术资料严重缺失或与实际运行情况严重不符; 各项规章制度均未有效执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2 调度方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调度方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调度方案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齐全;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清晰; 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调度记录; 及时进行洪水调度考评,有年度总结。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调度方案: 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等不健全,未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不清; 调度方案执行不力,无调度记录或调度记录严重缺失; 无洪水调度考评记录和年度总结。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调度方案。 3 水文预测预报系统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有库区水文报讯系统,并实现自动测报,系统运转正常; 有洪水预报模型,进行洪水预报调度,并实施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库区无水文报讯系统,或水文报讯系统已失去作用; 无洪水预报模型,或无法实现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4 应急预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应急预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应急预案完整,责任落实到人; 定期举办应急预案培训和演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应急预案: 电站无全套的应急抢险预案,或电站的应急抢险预案名存实无,方案未按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 未进行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 无防汛预案,或防汛预案未落实,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严重缺失。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应急预案。 5 检查及维修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检查及维修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按设备检测、数据分析,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制定检修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具备健全的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应急机制,事故、突发事件用的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齐全并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能保证发电设备事故、突发事件出现时快速组织抢修与处理;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齐全并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检查及维修: 未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检修计划严格执行; 无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和应急机制,突发事件不能及时组织抢修与处理; 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严重缺失,摆放散乱,无人管理,未定期检查和试验,不能保证工器具的可用状态;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严重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检查及维修。 B.4.2 安全监测情况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设备完好性、监测执行力度及监测资料的整编分析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仪器设备完好性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仪器设备完好性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设备装置齐全、性能良好、操作可靠; 各种仪表指示准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仪表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标识明显,联接可靠; 设备外部防护罩、密封罩、挡板等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监测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性能不稳定; 仪表指示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仪表已不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无标志或标志模糊,联接不安全; 设备外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损坏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2 执行力度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执行力度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记录完整,有初步分析意见;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能按实际需求及时加测。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执行力度: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等未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无专门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无任何分析意见或说明;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增加相应监测内容。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执行力度。 3 资料整编分析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资料整编分析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资料内容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可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监测记录清晰、完整,分类明确,管理规范; 监测资料、分析报告完整。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资料整编分析: 监测资料内容缺失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监测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分类混乱,无统一管理; 监测资料无分析报告或分析报告严重不完整。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资料整编分析。 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GB/T 1029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7894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8564 《水轮机控制系统试验》GB/T 9652.2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 第1部分: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评定》GB/T 15469.1 《水力机械(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GB/T 17189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水力性能现场验收试验规程》GB/T 20043 《小型水轮机现场验收试验规程》GB/T 22140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105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 496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DL/T 641 《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DL/T 709 《水轮机运行规程》DL/T 710 《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运行规程》DL/T 792 《水轮机进水液动蝶阀选用、试验及验收导则》DL/T 1068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 5064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7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 5039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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